日本管理咨詢産業發展的最新動向(xiàng)綜述(連載4) ----管理咨詢研究連載(4) 作者 北京理德斯普企業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首席戰略咨詢顧問 孫紅軍* 2.3.3新的中小企業診斷士制度體系構成(chéng) 爲了取得、保持并提高上述這些知識和能(néng)力,新中小企業診斷士制度體系内容包括: (1)國家資格考試(第一次),國家資格考試(第二次)。 (2)申請登記。 (3)培訓課程,時間爲一年。 (4)更新,每五年更新。 2.3.4資格考試 中小企業診斷士的考試方式:第一次考試爲選擇式和短答式,第二次考試爲論述式。 中小企業診斷士的考試目的:第一次考試主要目的是爲中小企業診斷士進行企業診斷、咨詢建議奠定基礎,所以考試涉及的範圍較寬(知識鑒定考試)。第二次考試是咨詢顧問的實務能(néng)力認定,測試知識的運用用能(néng)力和思維能(néng)力。 (1)第一次考試 具體分爲考試科目、時間、點數分配。具體内容包括考試方式、考試科目劃分、考試時間、考試計分方法和已取得其它資格者的免試科目規定。 (2)第二次考試 具體分爲:考試方法、考試科目的劃分、考試時間、口試等。一般來說,第二次考試全國將(jiāng)有數千人能(néng)夠獲得資格。 2.3.5培養課程 中小企業診斷士通過考試制度選撥的方式以外,還要在中小企業綜合事(shì)業團組織運作的中小企業大學校,接受中小企業經營者的養成(chéng)養成(chéng)訓練,所謂一年課程。 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: (1)受訓者的選撥要體現平等的原則。爲了有效的進行強化訓練,提高結業率,對受訓者的知識、能(néng)力水平提出了相應要求。在進行受訓者的選拔時,重點審查受訓者的會計知識和信息知識及其運用能(néng)力等。 (2)已取得其它科目的國家資格者免試科目的規定。免試的科目包括:取得律師、注冊會計師、注冊稅務師等資格者,經審查符合要求者可免試相應科目。 (3)培訓講義和練習内容要确保其适宜性和客觀性。在新的考試制度中要求編輯标準化的培訓講義。規定的講義時數爲738小時,實習時數爲588小時以上。 (4)關于實習的規定。主要是針對中小企業診斷士進行企業診斷、關鍵問題分析、項目分析、靈活地處理企業經營中的各種課題,并提出有價值的咨詢建議等培養目标制定的。爲此,需要通過咨詢實踐,運用學習的知識,形成(chéng)自身的能(néng)力。 (5)關于結業的評價系統 目前,一年制的培訓課程,需要進行2-4次筆試,還要通過實習或論壇等形式,發表論文,并由指導教官進行評價。在新的中小企業診斷士制度中關于培訓課程的結業,在法律上將(jiāng)明确規定:“考試合格者和具有同等以上能(néng)力者”。 2.3.6考試和培養課程的具體運用(略)。 2.3.7更新 新的中小企業診斷制度關于更新的目的和内容規定如下: (1)要對診斷士的企業診斷、咨詢建議所必須的知識的理解能(néng)力和記憶能(néng)力資質進行确認。 (2)對診斷士的企業診斷、咨詢建議的業務能(néng)力,特别是咨詢建議的質量,進行确認。 作者簡介:孫紅軍 北京理德斯普企業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董事(shì)長,首席戰略咨詢顧問,管理變革咨詢專家 本文刊載于北京科技咨詢業協會主辦《咨詢導報》 |